| 惠安县会计核算中心成立于2003年9月,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惠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决策而设立的机构,负责县级财政资金会计统一核算的具体工作。经县编委批准,县会计核算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5名,内设核算组、资金组、监督组、综合组等职能部门。
县会计核算中心的基本职能是:对本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费进行集中管理, 统一账户,分户核算。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取消各单位相应的银行账户和会计核算岗位,实行单位报帐会计制度,原由各单位分散办理的会计事项,改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承担和办理。
县会计核算中心于2003年10月起正式运作,在坚持核算单位预算管理不变、核算单位资金使用权和审批权不变、核算单位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统一银行账户管理、统一资金结算、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档案管理,执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凭证审核制度、定期对账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整个实施过程按照“政府负责,纪委监督,财政操作,部门配合”的工作责任制,各个部门能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加强协作配合,确保了此项改革的顺利进行。现已有262个行政事业单位纳入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各方面工作运作良好,情况相对平稳,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提高财政理财能力和管理水平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